《商標法》修改后的首批商標有效期將至
2021-08-05 16:35:19
10年前國家新《商標法》的實施,為個人投資商標打開了一扇門。隨后,眾多企業(yè)和自然人紛紛注冊自己的商標。眼下,這批商標的十年有效期將至,我市工商部門提醒,別忘了年底前盡快辦理續(xù)展,否則商標將被注銷。
據介紹,2001年國家修改后的《商標法》實施,允許以自然人名義注冊商標,并有權對持有的商標進行自由轉讓和變更。這之后,各地商標注冊迎來一個高峰期。像我市的3.1萬余件注冊商標中,2001年以后注冊的約占七成。
根據《商標法》規(guī)定,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,有效期滿需要繼續(xù)使用的,應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(xù)展注冊,續(xù)展費用約為3000元;在此期間未提出申請的,可在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申請,需要多繳納一定的費用。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,已注冊商標將被注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