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被問責 稅務稽查時一定要知道這些風險
2022-06-21 14:46:35
有時候,即使企業(yè)申報了稅務機關核定的稅率,也不盡如人意。如果稅額增加或減少到20%以上,就要向稅務機關申報,逾期仍要繳納。
實際上,稅務機關對企業(yè)所得稅核定征收的審核是有風險的,執(zhí)行責任重。因為納稅人會主動申請審批,通常是對收入進行監(jiān)控,然后進行比對,再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目前國家有個稅函規(guī)定某些行業(yè)和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可以不提前核定,但是對于一定規(guī)模以上的沒有明確的量化標準。具體來說,考慮到企業(yè)所得稅核定征收方式的審核,稅務人員必須防范以下風險。
1.通過時間點驗證確認周期的符合性。
稅務人員接到批準的任務后,逐戶進行分類審核,提出鑒定意見,報縣稅務機關審核鑒定。不管是案頭審計還是上門審計,都是針對納稅人的會計情況,生產經營的規(guī)模和范圍,以及當時所屬的行業(yè),都是審計和發(fā)表意見。
2.利用納稅人提供的信息判斷會計核算是否健全。
納稅人和稅務官員之間的信息不平等。找查的納稅人會故意做壞賬或者根本沒有核算。稅務人員很難證明自己有資格查賬收錢。所以基本上所有納稅人都有申請,只要不屬于某個特定納稅人,都會同意自己的申請進行核對。這給收稅人帶來了很大的風險。很多有計算營業(yè)收入能力,符合查賬征收條件的納稅人,只是為了利用查賬征收少繳企業(yè)所得稅,才申請查賬征收。一旦納稅人出現(xiàn)重大偷稅問題,當初進行核定征收的稅務人員將被追究責任。
納稅人的初犯不坐牢就要交稅,收稅員卻要被關起來。如有其他問題,請咨詢成都會計代理平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