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未注冊的商標有何限制?
2021-01-14 16:49:13
《商標法》第48條規(guī)定:“使用未注冊商標,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,限期改正,并可以予以通報或者處以罰款:第一,冒充注冊商標的;第二,違反本法第10條規(guī)定的;第三,粗制濫造,以次充好,欺騙消費者的?!?
“冒充商標注冊”在實踐中主要包括兩種情況:
第一,凡沒有有效《商標注冊證》的商標,無論是沒有申請,還是已經申請尚未核準,還是商標注冊被撤銷的,擅自使用“注冊商標”字樣或注冊標記“?”都屬于“冒充商標注冊”。
第二,商標注冊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圍使用注冊商標,并標明 “注冊商標”字樣或者使用注冊商標標記“? ”。
“違反本法第10條規(guī)定的”,主要是關于使用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情況。 “粗制濫造,以次充好,欺騙消費者”的規(guī)定,與注冊商標使用所受到的限制是一樣的,原因、處罰程序也基本一樣,不再重復。
這就是快商標關于“使用未注冊的商標有何限制?”的解答。如果您想要辦理商標注冊,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,快商標有著多年專業(yè)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,專業(yè)的業(yè)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,能幫助您順利申請。
上一篇:法律條例是怎么規(guī)定侵犯商標注冊專用權的行為?
下一篇:注冊商標被撤銷后,可以立即再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嗎?